夢想 蛻變 綻放就在2017 MARY KAY 百變美人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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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花絮

2015 Mary Kay Dream Beautiful Asia Pacific Finale (亞太區總決賽)

 

2015百變美人季三區回顧

 

2015 Marykay 玫琳凱 百變美人季 台北區決賽

立即報名

 

2016玫琳凱“百變美人季”大賽章程

大賽簡介

2016玫琳凱“百變美人季”大賽(以下簡稱“活動”),美商玫琳凱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以下簡稱“主辦單位”)為傳承公司使命——豐富女性人生,並向擁有美麗夢想的女性提供展現才華機會而舉辦的活動,50多年來,玫琳凱一直在傳達的訊息是,美不只是外在的;美同時也是存在妳的心中,並且也是和其她人分享妳熱情的最佳禮物。這次活動目的就是希望能透過這個活動,將艾施女士的精神散播出去,幫助更多的女性變漂亮、找到自信,讓更多人感受到這股溫暖卻強大的粉紅力量。本次比賽結合網路票選及北中南決選及現場決選的方式,向所有懷有美麗夢想的玫琳凱美容顧問與消費者敞開大門,提供全方位“美麗到家”服務的機會,以及護膚、化妝、造型全方位的培訓與提升。優勝者將有機會參加台灣總決選,並有機會前往歐洲,感受國際前線的培訓之旅,為成為新一代玫琳凱廣告明星做好充分準備。

大賽機制

參賽條件

凡在自己的美容顧問處消費並獲得玫琳凱參賽編號,懷有美麗夢想並願意展示百變美麗的女性顧客都可以參加本次大賽。
*大賽採取美容顧問(以下統稱“參賽美容顧問”)和顧客組隊參賽的形式,以下“參賽美容顧問”和“參賽顧客”合稱為“參賽選手”。

 

報名

報名時間:2016年4月5日至2016年7月25日

報名方式:

參賽顧客從參賽美容顧問處取得報名表,與參賽美容顧問一起填寫完畢,由參賽美容顧問連同參賽作品一起上傳至玫琳凱美容顧問專區“百變美人季”活動專區,即可參加比賽。

賽程安排:

自2016年4月5日~2016年7月25日(美容顧問最後上傳照片日期),本屆大賽共分3個賽程 :

第一賽程 2016年4月5日 ~ 5月25日上傳照片 5月26日~5月30日線上投票。
第二賽程 2016年6月1日 ~ 6月25日上傳照片 6月26日~6月30日線上投票。
第三賽程 2016年7月1日 ~ 7月25日上傳照片 7月26日~7月30日線上投票。

以上三個賽程活動,每月將分別票選出前20名優勝者*,將可晉級參加以下三場準決選初選:

第一賽程之前20名優勝者:將在2016年6月至玫琳凱總公司參加準決選,並選出前6名優勝者。

第二賽程之前20名優勝者:將在2016年7月至玫琳凱總公司參加準決選,並選出前6名優勝者。

第三賽程之前20名優勝者:將在2016年8月至玫琳凱總公司參加準決選,並選出前6名優勝者。

三場活動結束共選出18名優勝者,並可參加10月台灣百變美人季總決選。

比賽機制:

1. 在比賽期間獲得參賽編號的參賽美容顧問將為參賽顧客進行符合該賽季主題的“美麗到家”服務,由參賽美容顧問將同意書和參賽作品一起上傳至玫琳凱美容顧問專區“百變美人季”活動專區, 5/25、6/25、7/25凌晨12點為最終上傳日。

 

2. 上傳至百變美人季”活動專區之參賽者作品,將於每月26日~30日(5/26~5/30,6/26~6/30,7/26~7/30)開放公眾線上投票(佔總成績的50%)及達人老師、公司高階主管票選(佔總成績的50%)*,每月再依得票數最高者取前20名優勝,並於次月公司指定日期(6月,7月,8月)晉級參加三場玫琳凱總公司準決選初選活動,每場將選出前6強,三場活動結束共選出18名優勝者參加10月台灣總決選活動。

 

*備註:

  • 參與線上投票資格規定 : 每人每天最多可投10票,每個作品最多可投1票
 

3.來自3個賽程的3強決賽入圍選手,將和來自香港、中國的優勝選手一同在決賽前接受專業培訓,並同台競技最終的總決賽。

 

4.通過達人評審團、媒體評審團、玫琳凱品牌代表以及觀眾等的綜合評定,將決選出10對決賽優勝選手,獲得歐洲魅力培訓之旅,體驗歐陸熱情和風尚,為成為玫琳凱新一代廣告明星做好準備。

參賽作品要求:

1.參賽顧客需拍攝在享受“美麗服務”期間拍攝的彩妝前後照片,並如實填寫報名表。

2.參賽照片要求真實自然,非藝術照,不得過度修圖,符合本賽季主題且符合玫琳凱品牌形象,照片要求清晰且每張大小不超過4MB。

3. 參賽顧客所提交的作品,須確保是參賽顧客本人作品。且參賽顧客進一步確保主辦方為舉行本活動而使用參賽顧客提供的任何資料的行為不會侵犯任何協力廠商的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著作權、商標權、其他智慧財產權、人身權、專有權利或其他任何合法權利)。如果參賽作品涉及侵權,由此產生的一切糾紛及法律責任由參賽顧客自行負責,與主辦方及美容顧問無關。

獎賞:

入圍優勝獎:最終18名優勝者(參賽顧客)將可獲得玫琳凱價值5000元產品,並晉級參加台灣總決選。

 

台灣總決選入圍獎 : 三對(參賽顧客+美容顧問),將代表台灣參加4天3夜的大中華區總決選。

 

最大獎賞 : 若在大中華區總決選中有進入前10強的優勝者(參賽顧客+美容顧問)將可獲邀免費參加歐洲國際造星之旅。

參賽選手條款

1. 參賽選手必須遵守中華民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如果在參賽過程中違反中華民國法律法規的,主辦單位有權將取消其參賽資格。

2. 玫琳凱百變美人季(“推廣”)只提供開放給在該區域內的女性合法居民且達到該區域的法定成年年齡,或在遞交報名表時為成年人。美商玫琳凱股份有限公司臺灣分公司(“主辦單位”)企業內部員工、管理人員和董事以及母公司,其他子公司和聯營公司,承包商,代理商,和那些牽涉到執行競賽的材料的開發、製造和運輸的個人/法人,以及這些人的家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和他們各自的配偶,無論他們居住的地方)或生活在同一戶家庭內(不論有無關係),屬於前述任何一類的人士都沒有參賽資格(以下統稱“競賽實體”);專業和/或半專業模特兒在過去五年內獲取模特兒報酬超過新台幣$15000元,或者是簽約的模特兒,都不符合參賽資格。在報名參賽時為玫琳凱獨立美容顧問(“顧問”)的人不得透過他人或代表自己參賽。本次推廣活動的參賽者,在推廣期間可以成為新的顧問;這種情況,參賽者的顧問身分不會在任一方面影響到她的參賽。除非另有上述所排除的,顧問的家人有資格參與此次推廣的競賽。

3. 參賽選手已閱讀並理解百變美人季大賽章程,同意遵守並受大賽章程的約束。

4. 獲得團隊海選優勝認可的參賽美容顧問必須確保其在參賽期間處於在職資格,否則主辦單位將有權取消其參賽資格。

5. 參賽選手應嚴格按照主辦單位的規定進行報名,完善填寫參賽報名表,仔細閱讀報名表中的“參賽選手條款”,並提供真實、準確的資訊。

6. 參賽選手應確保其親屬與美商玫琳凱股份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其相關公司無雇傭關係。一旦發現有類似雇傭關係的顧客參加活動,主辦方有權在不通知參賽選手的情況下直接取消參賽資格。“親屬”指參賽選手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和外孫子女。

7. 參賽顧客同意,將授權玫琳凱的美容顧問代為繳交參賽照片及報名表。在參賽照片、報名表繳交過程中的一切糾紛或爭議,將由參賽顧客、參賽美容顧問以及團隊督導代表進行協商處理。主辦單位有權將督導代為繳交的參賽照片及其相關個人資訊,在大賽評選、大賽宣傳等一切主辦單位認為需要的環節上免費使用。

8. 參賽顧客的參賽作品必須保證是參賽顧客本人的照片和資訊。

9. 除非另有規定,參賽選手所繳交的參賽照片,參賽美容顧問、督導及首席應在臺灣總決選結束後一個月內,將所有未晉級的選手資訊和照片銷毀不作任何留存。主辦單位將按照上述時限銷毀其收到的除臺灣總決選優勝選手外的參賽選手資訊和照片。

立即報名

10. 一旦參賽選手被評定為決賽入圍選手,則在本次活動結束前,將不能參加其他化妝品品牌及直銷企業舉行的美妝活動。一旦發現決賽入圍選手在活動未結束前參加其他化妝品品牌舉行的美妝活動,主辦單位有權在不通知參賽選手的情況下取消參賽選手的資格,同時刪除參賽作品。

11. 對於入圍臺灣總決選的選手,主辦單位將和其簽署姓名,肖像權以及參賽作品發佈和使用的協定,主辦單位將有權使用優勝選手的姓名,肖像和參賽作品等。

12. 在每個比賽階段結束後,主辦單位將根據評選結果,通過電話/電子郵件通知入圍的參賽選手。參賽選手應在接到主辦單位電話後2個工作天內向主辦單位回覆是否繼續參賽;超過2個工作天未予回覆的,將自動視為參賽選手棄權。參賽選手中任何一方棄權,則代表參賽選手退出比賽。在比賽賽程中,一旦參賽選手無法按照主辦單位的安排參賽的或未能全程完成任何比賽的,將視為自行退出,選手一旦退賽不可撤銷,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參賽選手獲得獎品或旅遊培訓資格,主辦單位無需承擔任何責任或任何費用。主辦單位對比賽賽程中的各項決選及海外出遊活動的取消,延期,暫緩或重新安排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或其他義務。

13. 主辦單位將秉持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照大賽規則進行評選,保證比賽結果的公正性。

14. 藉由參賽,參賽選手同意釋放、解除、不會追究使主辦單位及其母公司,子公司和附屬公司,廣告和宣傳機構,廣告商,和其管理人員,董事,僱員,獨立承包商,顧問,代表及代理人免受任何所有被指控的和/或實際的索賠,訴訟,要求,損失,清算(無論是否開始訴訟),現有的將來發生的負債及任何形式的損害(包括但不限於人身傷害,個人傷害,死亡,殘疾和財產損失,財產侵犯,公開權,隱私權或其他任何權利),間接或直接使用參賽材料而產生的成本和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合理的律師費,訴訟費,清算費用和支出),接受、持有、使用或誤用獎項,參加任何競賽和/或有贈獎的活動,使用網站或任何其他推廣的網站/網頁,和/或在此競賽中的其他參與。參賽選手同意不因上面發佈的任何事項起訴發佈的任何一方或使他們被起訴;並進一步同意不否認,限制或撤銷此發佈。此提供的資訊遵循主辦單位與其網站公佈的隱私權政策。請注意,在為了參加此推廣而啟動參賽後,參賽選手允許主辦單位,除其他事項外,向你發送競賽相關的溝通和提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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